新乡市家庭服务业协会文件
新家协发[2018]1号
关于建立新乡市家庭服务业协会
工会联合会筹建委员会的通知
为切实加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,新乡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积极与新乡市总工会联系,拟建立协会工会,经总工会领导批示,现建立新乡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工会联合会筹建委员会,全权处理工会联合会筹建工作,现通知下:
一、筹建委员会分工
筹委会设组长一名,负责工会全面筹建工作,下设秘书组、事务组两个工作组,设副组长两人,组员若干,对明确分工的工作进度进行实施,并定期向组长进行进度汇报。
二、委员会具体内容
1、宣传教育。在行业内进行工会联合会活动宣传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使行业内的有识之士共同参与筹建工作,积极推进工作进程。此外,组织相关代表进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和《中国工会章程》学习,使全体会员了解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、方法步骤和选举程序,进一步提高民主意识,正确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民主权利。(该项由事务组负责)
2、拟定方案。制定选举工作各项环节的规章制定,并对协会会员的详细情况进行统计,按照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》和《关于印发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参考标准的通知》要求,建立完善的工会运行档案和体系,切实保证职工权益。(该项由秘书组负责)
三、其他工作要求
当前,国家对家庭服务行业的关注力度不断加大,行业规范化的呼声不断提高,此次建立工会联合会就是应新乡市家庭服务业的要求,进一步完善行业自律和规范服务行为的重要行为。因此参与筹建活动的人员需要对行业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,能够真实反映出家庭服务业基层情况,为筹建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,同心协力共同完成工会建立工作,为切实保障新乡市家庭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平台。
新乡市家庭服务业协会
二〇一八年四月二日